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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差别化个税 江苏太仓顺利入库

  日前,江苏太仓两家上市公司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和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作出10派3和10派2的2012年度分红决议。这是国家新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以来,太仓上市公司首次分红。太仓地税按照新政策规定,对该次分红所涉及应扣缴的个人所得税款135.77万元实现了顺利申报入库。

  据了解,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于2012年11月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为做好新旧政策的顺利衔接,太仓地税主动掌握上市公司股权变更情况调查,主动上门与企业沟通交流,及时将上市公司在税务上涉及的特殊规定传达给企业,不定期、多途径了解上市企业的股权及分红情况,核实个人及企业股份数量、代派股数、代派现金红利、转送股数和应缴税金等数据,确保相应税款准期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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