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全文废止。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2011年2月2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2号)。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对卷烟、酒、香皂及汽车轮胎等商品的消费税进行调整。自2001年9月1日起,以上商品的进口环节消费税按调整后的税率征收。
特此通知。
附件:部分商品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率调整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