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吉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吉尔吉斯)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我国政府和吉尔吉斯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
协定,已于2002年6月24日由国家税务总局局长金人庆和吉尔吉斯财政部部长阿比尔达耶夫分别代表各自政府在北京签署。该
协定还有待双方完成各自所需法律程序后生效执行。现将该
协定文本印发给你们,请做好执行前的准备工作。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吉尔吉斯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