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优惠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1年防汛专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注释:全文失效。参见:《财政部第九批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财政部令第34号。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汛专用等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1〕39号)第一条的规定,对2001年度防汛专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请按附表名单办理免征车辆购置税手续。

  附件:2001年国产防汛专用车计划分配表

关键词:购置税车辆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