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1.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
 2.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docx

1.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   2.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docx
 

关键词:税务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