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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贵州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技术鉴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促进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规范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税前扣除及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116号),规范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技术鉴定工作,省科技厅、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制定了《贵州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技术鉴定办法(试行)》,现将《贵州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技术鉴定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技术创新优惠政策的意见》(黔经贸技创〔2007〕29号)同时废止。

    附:贵州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技术鉴定办法.doc
关键词: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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