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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审批期限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审批期限的通知》(财税2010[10]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审批期限的通知
    
 
关键词:税收政策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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