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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省市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各市县财政局、地税局,苏州工业园区地税局,张家港保税区地税局,省地税局直属税务局:
  为支持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工作,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部分省市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0﹞122号),对我省中广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等36户企业自2010年1月1日起,按物价部门文件规定标准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3年内免征营业税。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省市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0﹞122号)转发给你们,对中广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等36户企业此前已征收入库的营业税税款,可从以后应缴的营业税税款中抵减或退还。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省市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免征营业税的通知(略)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二Ο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关键词: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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