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金堂成异钢管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成都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金堂县国家税务局《关于金堂成异钢管有限责任公司提高钢管和吊装能力技术改造项目办理国产设备
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立项审批的请示》(金国税发﹝2006﹞36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
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13号)规定,经审核,金堂成异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矫直机和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 技术改造项目符合立项标准,准予其国产设备
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具体抵免的国产设备
投资额,由金堂县国家税务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