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地方法规>四川税收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耕地占用税重点检查的通知

  按照《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耕地占用税专项检查的通知》(川地税函〔2009〕298号)精神,省局决定对部分市州耕地占用税征管工作进行重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耕地占用税新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2006-2008年耕地占用税的政策执行和征收管理情况。
  二、检查时间
  2009年9月14日-9月18日。
  三、检查分组
  第一小组
  组长:徐清平成员:漆明清、徐干
  检查地区:成都、广元、巴中
  第二小组
  组长:代莉成员:徐建新、顾奇奇
  检查地区:乐山、眉山、雅安
  第三小组
  组长:郭燕成员:宋梅、山颖
  检查地区:自贡、内江、资阳
  第四小组
  组长:吴恕昭成员:吴家琼、徐萍
  检查地区:遂宁、达州、广安
  省局(行为税处)也将派员督查,请各地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积极配合检查人员,据实提供相关资料,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关键词:耕地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