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若干审批项目后续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和
外国企业所得税若干审批项目后续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2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局2002年12月5日印发的《外商投资企业和
外国企业涉税事项审核审批项目一览表》(见《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外商投资企业和
外国企业涉税事项审核审批管理办法》附件1),所涉及的审核审批项目与本《通知》规定相抵触的,暂停执行。
市局将下发新的审核审批管理办法。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