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推广总局推荐综合征管软件数据准备工作方案》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克拉玛依市地方税务局,米东新区地方税务局:
根据区局推广总局推荐
综合征管软件领导小组的安排,为了做好数据准备工作,保证
综合征管软件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推广总局推荐
综合征管软件数据准备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数据准备工作是
综合征管软件推广应用的重要基础,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要求严格,是税收征管工作连续性、完整性的具体体现,对
综合征管软件上线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各试点单位要加强对数据准备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严格把关,结合当地征管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数据准备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在数据准备工作前,做好内外宣传动员工作。
二、在数据准备工作中,各试点单位对存在的问题和意见,要及时向区局推广总局推荐
综合征管软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附: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推广总局推荐
综合征管软件数据准备工作方案
根据税收征管信息化工作的需要,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引进并完善了总局推荐的
综合征管软件(以下简称“
综合征管软件”),计划先在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地方税务局,米东新区地方税务局试点,在此基础上将逐步在全疆推广。为保证
综合征管软件推广应用工作的顺利实施,实现新旧征管软件平稳过渡,统一做好数据准备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数据准备工作组织机构
(一)区局“推广总局推荐
综合征管软件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 “数据准备工作小组”, “数据准备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全区
综合征管软件数据准备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和验收等,及时解决数据准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各地(州、市)地税局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地
综合征管软件数据准备工作的组织、安排、检查等,督促所属单位按照计划完成数据准备工作。
(三)县(市、区)局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单位
综合征管软件数据准备工作的具体组织落实,及时反映存在的问题,定期报告工作进度。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结合实际,实行责任追究及奖励制度,责任到人,确保数据采集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录入的准确性。
二、
综合征管软件数据准备工作的内容
综合征管软件数据准备工作的内容,包括各类代码参数、动态数据、静态数据及新增数据的采集、审核、录入。
(一)代码参数
1、机关、岗责类代码
税务机关代码;操作人员代码(本级工作人员代码);工作人员业务管理级次和岗位权限代码。
2、管理服务类代码参数
街道(乡、镇)代码;工商机关代码;银行代码;所在市场代码;分类分片名称及对应税收管理员名称;发票库房代码;发票种类代码;发票发售柜台与操作员对照关系;发票监控条件;税务机关发票合理库存;发票缴销期限设置;纳税人可持有证件数量设置;登记证字轨;文书审批流转;文书经办岗位;文书审批岗位;文书审批岗位流转;文书岗位操作人员;文书审批期限。
3、征收监控类代码参数
征收项目代码;征收品目代码;预算款代码、预算项代码、预算科目代码及对照关系;预算分配比例代码;收款国库代码。
(二)动态数据
1、管理服务类
税务机关发票期初库存数;税务机关认定非正常户信息(包括欠税信息、未缴销发票信息、未接受处理或处罚信息)。
2、征收监控类
纳税人期初欠税数、预缴税款、多缴税金、待解税金、在途税金。
3、税收会计类
税收会计明细账(辅助账)年初余额;税收会计分户账年初余额;税收票证期初库存数。
(三)静态数据
税务登记信息(单位纳税人、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个体经营纳税人,个人所得税扣缴税款登记);报验登记信息;纳税人房产、土地、车船信息;自然人信息;发票领购申请审批信息(纳税人票种核定);纳税人特殊资格认定信息;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信息;减免税信息;企业纳税定额申请核定信息;核定(调整)定额信息(适用个体工商业户);停歇业申请审批信息;安置残疾人(下岗职工、退伍军人、军人家属、高校毕业生等)信息;纳税人其他基础信息等。
三、
综合征管软件数据准备工作的职责及权限
(一)自治区地税局
代码参数:各级地税局机关代码的采集、设置;本级工作人员代码;国家、自治区工商机关代码采集、设置;发票种类代码采集、设置;自治区级发票库房代码的采集、设置。
动态数据:本级发票期初库存数的采集;税收票证期初库存的采集。
(二)地(州、市)地税局
代码参数:本级工作人员代码、岗位权限的采集、设置;本级工商局机关代码的采集、设置;银行种类代码(包括银行名称)的采集、设置;本级地税局发票库房代码的采集、设置;发票缴销期限设置;税务登记证字轨设置;文书经办岗位、审批岗位设置;文书审批流程设置;文书审批期限设置;征收项目代码采集、设置;征收品目代码采集、设置;预算款代码、预算项代码、预算科目代码及对照关系采集、设置;预算分配比例代码采集、设置;收款国库代码采集、设置。
动态数据:发票期初库存采集;税收票证期初库存的采集。
(三)县(市、区)地税局
代码参数:本级工作人员代码、岗位权限的采集、设置;县(市、区)级工商局机关代码的采集、设置;街道(乡、镇)代码的采集、设置;银行种类代码(包括银行名称)的采集、设置;所在市场代码的采集、设置;片(类)区名称及对应的税收管理员的采集;本级地税局发票库房代码的采集、设置;发票发售柜台与操作员对照关系的采集、设置;发票监控条件的采集、设置;文书经办岗位、审批岗位设置;文书审批流程设置;文书审批期限设置;收款国库代码采集、设置。
动态数据:本级发票期初库存的采集;税务机关认定非正常户信息(包括其欠税信息、未缴销发票信息、未接受处理或处罚信息)的采集;纳税人期初欠税数、预缴税款、多缴税金、待解税金、在途税金的采集;税收会计明细账(辅助账、登记簿)期初余额的采集;税收会计分户账期初余额的采集;税收票证期初库存的采集。
静态数据:税务登记信息(单位纳税人、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个体经营纳税人、个人所得税扣缴税款登记);报验登记信息;纳税人房产、土地、车船信息;自然人信息;纳税人发票核定信息;纳税人特殊资格认定信息;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信息;减免税信息;纳税人应缴税种(款)核定信息;停歇业申请审批信息;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信息;安置残疾人(下岗职工、退伍军人、军人家属、高校毕业生等)信息;纳税人其他基础信息等。
四、
综合征管软件数据准备工作流程及方法
数据准备工作流程分为数据采集、数据审核、数据录入、数据复核、资料归档五个环节。每个环节按照工作要求和标准完成后,才能将数据准备资料向下一环节移送传递。
各级地税局按照规定的内容和职责、权限准备数据信息。第一步,由采集人采集信息后,填制纸质数据采集表,签字确认,移交下一环节;第二步,审核人对接受的纸质数据采集表及附列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签字确认后,移交下一环节;第三步,数据录入人员将接收的纸质数据采集表信息录入
综合征管软件,将已录入的数据采集表移交下一环节;第四步,复核人员将数据采集表信息与录入信息进行核对后,移交下一环节;第五步,资料整理人员对接收的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归档。
五、
综合征管软件数据准备工作的步骤
综合征管软件数据准备工作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数据采集、审核阶段(2007年5月15日-2007年6月20日)
1、代码参数。试点单位在2007年5月31日前对代码参数采集比对、审核确认,无误后形成电子文档,上报区局信息中心。
2、动态数据。动态数据采集范围的截止时点为2007年5月31日;试点单位动态数据的采集、审核工作于6月20日前完成。
3、静态数据。静态数据采集范围的截止时点为2007年5月31日;试点单位静态数据采集、审核工作于6月20日前完成。
4、新增数据。2007年6月1日至2007年7月31日期间发生的动态数据、静态数据为新增数据,试点单位新增数据采集、审核工作于7月31日前采集完成。
(二)第二阶段:数据录入阶段(2007年6月20日-2007年7月31日)
1、代码参数。录入及设置时间为2007年6月20日前。
2、静态数据。录入时间为2007年6月21日至7月20日。
3、动态数据。录入时间为2007年7月31日。
4、新增数据。录入截止时间为2007年7月31日。
(三)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07年7月21日-2007年7月31日)
1、验收的内容
试点单位数据准备工作的组织安排情况;数据准备工作责任落实情况;代码参数、静态数据、动态数据、新增数据的采集、审核、录入情况。
2、数据准备工作验收的具体程序
验收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第一,听取试点单位数据准备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汇报;第二,对照数据资料现场抽查;第三,汇总验收情况,撰写验收报告,向被验收单位反馈验收工作情况,对验收不合格的单位限期整改,待合格后允许上线。
六、
综合征管软件数据准备工作要求
1、试点单位要高度重视数据准备工作,树立大局意识,增强责任意识,把数据准备工作作为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重要基础抓紧抓好。各相关部门要相互协调、配合,各工作环节要明确责任、紧密衔接,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数据采集、数据录入和分类整理归档等各项工作。
2、试点单位应建立数据准备工作责任制,采集、审核、录入各环节要指定专人负责,实行谁签字、谁负责,确保进入
综合征管软件的数据信息的完整、真实、准确。
3、区局对试点单位的数据准备工作进度情况要进行检查,整个数据准备工作完成后,组织验收。
4、区局设置了17种数据采集表(表样见附件)及代码表1种(表样见区局FTP征管处下传代码表),其中 8种采集表由区局统一印制,并于5月15日前下发各试点单位使用及其他未试点单位备用。数据采集表(电子模板)放在新疆地税网站“下载专区/其他类/数据采集表”下,供各单位和纳税人下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