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重新确定招金北疆矿业有限公司等4户企业岩金矿资源税等级及税额标准的请示》(塔地地税发〔2012〕142号)收悉。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区岩金矿资源税政策有关问题的批复》(新政函[2009]195号)第三条规定,经研究,同意将托里县招金北疆矿业有限公司、新疆康信矿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托里县鸿鑫矿业有限公司、乌苏市天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共计4户岩金矿企业资源税等级调整为一等(即资源税单位税额7元/吨),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