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法规
|
政策解读
|
视频
|
问答
|
工具
当前位置:
首页
>
地方法规
>
甘肃税收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矿区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
税收
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7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对社保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运用社保基金买卖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程序严格按照《甘肃省地方税务局申请减免税审批管理办法》(甘地税﹝2001﹞42号)执行。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
二○○二年七月三日
关键词:
征管
税收
相关问答
请问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税收上减按2%交税,正常税率不是3%么?
花卉种植企业有哪些税收优惠?
有关税收的问题 B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11年12月处置一辆宝马小轿车,处置取得
税收制度的核心是什么?
营业税是什么性质的税收?
相关法规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国有粮食企业房产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重新公布农业用土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房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规范性文件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农村饮水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部分国家(地区)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摘转《福建省人民
搜索排行榜TOP10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简化房产税、城镇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停止执行外商投资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委托代征单位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重庆市地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国家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利用房开建安软
湖南财政厅湖南省国税局湖南省地税局转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收藏中华财税网
|
把中华财税网设为首页
关于中华财税网
|
帮助中心
|
联系我们
|
诚聘英才
|
商务合作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