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地方税务局、江西省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江西省1995-1997年国家安居工程实施城市及住宅小区名单的通知
各地、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江西省住房
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批转省地税局省房改办有关房改中营业税政策的报告的通知》(赣房改﹝1997﹞1号)精神,现将“江西省1995-1997年国家安居工程实施城市及住宅小区名单”下发给你们,请按照政策规定认真审定办理有关免征营业税事宜。
附件:江西省1995-1997年国家安居工程实施城市及住宅小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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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总建筑面积 │ 总投资 │
│城市名单│小区名称│ │ │
│ │ │ (万平方米)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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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苑小区│ 9.3 │ 9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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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 │京东小区│ 38 │ 36000 │
│ 昌 │ │ │ │
│ 市 ├────┼──────┼──────┤
│ │湖东小区│ 31.2 │ 29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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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井小区│ 37.6 │ 3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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