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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国税局转发关于做好2005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5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01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培训宣传。2005年度汇算清缴企业申报表基本保持不变。但鉴于企业办税员、从事汇缴工作的国税人员有所变动,特别是新增企业的办税员对汇算清缴程序、软件使用还不熟练。为此,各设区市国税局必须按照总局和省局要求,抓好汇缴规程和软件的学习。要挑选多年从事汇缴工作的业务骨干,培训参加汇算清缴工作人员,使其熟悉汇缴规程和软件,提高工作技能。同时,加强对外宣传培训,搞好参加汇缴企业的培训和辅导工作,保证企业办税人员熟悉年度所得税申报要求,懂得汇缴软件操作,为高质量完成2005年度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缴数据的审核汇总打下牢固基础。
  二、严格数据质量。一是加强数据完整性比对。各设区市国税局必须充分利用汇算清缴软件和总局下发的汇缴审核工具的审核功能,认真审核2005年度汇缴企业基础数据及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对于基础数据与往年不一致的,要求企业举证,查清原因,加以确认后,再进行修改,确保数据真实、安全。二是实行数据二级审核责任制。建立市、县(区)二级审核体系,明确岗位责任,狠抓落实。县(市、区)国税局主要加强对企业基础数据、申报数据合法性、完整性、准确性的审核,确保审核后的数据无疑点;设区市国税局主要加强对全区企业汇总数据审核分析,保证汇总后的数据无疑点。对运用审核工具审核出的疑点问题,主管国税机关要逐条、逐项查找、比对,修改和补充,确保基础数据和资料真实、完整。对于确实无法修改的错误数据,要加强与省局沟通,并在报告中另行说明原因。
  三、强化数据利用。要在确保汇缴数据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加强汇算清缴数据分析、利用工作,全面掌握本地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经营状况、经济效益、纳税情况及其变动趋势,为纳税评估、税务审计、反避税工作打好基础。同时,利用汇缴软件分析功能重点分析零申报、亏损企业申报数据,通过分析论证,找准管理薄弱环节,确定管理重点对象,并形成专题报告,与汇算清缴工作报告一并报送省局。
  四、关注软件升级。及时登录有关网站,下载升级和补丁软件。各设区市国税局可登录省局FTP网站下载申报审核系统、汇算清缴系统升级和补丁软件,也可直接通过互联网访问通审公司网站(www.taxcn.net)下载,进行软件升级。对企业或基层国税机关反映问题,要及时向省局(国际税务管理处)反映,严禁自行修改汇算清缴软件技术参数和数据。
  五、量化汇缴考核。汇算清缴工作结束后,各设区市国税局应将汇算清缴数据报表和工作报告制成软盘或光盘,随同书面报告于2006年6月30日前报省局(国际税务处)。省局将根据各设区市汇算清缴户数(通过与综合管理软件V2.0查询数据比对)、数据质量、工作情况、报告内容、分析水平和报表质量进行量化综合考评,列为设区市年度目标考评基分,并在全省国税系统进行通报。

  二○○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5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6〕1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和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为做好2005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下简称涉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把涉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作为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有效手段。通过涉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对企业一个年度所得税申报、征收和管理情况实施全面、综合的审核和评定,既可发现企业申报纳税、会计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又能发现税务机关日常管理中的不足。各地要重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和总局有关规定制定实施方案,严格工作程序,确保2005年度涉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圆满完成。
  二、强化内部培训,加强纳税辅导,不断提高汇算清缴工作能力。各地要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解释和培训辅导,确保税务专业人员和纳税人理解、掌握汇算清缴相关政策和具体操作规定。一方面,要加强对税务专业人员的涉外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岗位工作技能。另一方面,要针对以前年度汇算清缴中出现的问题和常见错误,有针对性地对企业予以重点辅导,确保申报数据的正确性。
  三、建立四级审核网络,加大汇算清缴数据审核力度。各地要继续强化责任意识,把好数据质量关。要通过建立健全汇算清缴数据质量审核分级负责、上级复核的机制,形成基层主管税务机关、地市局、省局和总局四级数据审核网络。各地要熟练地掌握和应用审核工具,上报总局数据前应分地区利用审核工具进行预会审,对发现的错误问题,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列示的错误和疑点提示信息及其描述,逐条、逐项分析原因进行核实,及时修正错误,确实无法修改的也要说明原因。要认真核实2005年度企业基本信息,与以前年度不一致的,特别是纳税人识别码,主管税务机关要加以确认并进行修改,确保汇总数据的正确性。
  四、进一步加强汇算清缴数据管理,确保数据的安全性。
  (一)汇算清缴数据的上报和传递,应使用软盘、移动存储设备或光盘等存储介质,不得通过互联网传递;
  (二)各级税务机关在汇总、传递汇算清缴数据前应查杀计算机病毒,防止计算机病毒感染和传播;
  (三)使用计算机制作、处理、存储交换汇算清缴资料时,应对计算机硬盘、软盘等设备采取访问控制、数据加密等保密措施,防止有关内容被无关人员知悉或获取;
  (四)各级税务机关应指定专人负责、专机管理汇算清缴数据,避免数据丢失,且不得擅自对外提供;
  (五)各级税务机关应在汇算清缴结束后,以光盘等存储介质备份电子汇算清缴数据,并专档保存和管理纸质汇算清缴文档。
  五、充分利用汇算清缴数据,提高汇算清缴效用。一是要有针对性地统计分析相关数据。为便于各地统计和进行深层次的分析,总局在汇算清缴系统中新增分外资区域、分投资规模、分投资区域的情况统计表或指标表,连续亏损三年或五年亏损企业的分户亏损情况和汇总统计表,以及企业年度亏损弥补与结转情况分户表等7张统计表和指标表(式样见附件1至7),汇算清缴系统将自动生成上述表格,供各地参考。二是要抓好对两类企业的调查工作。为了摸清外资企业零申报及亏损的真实原因,今年的汇算清缴软件中,总局完善了零申报企业和亏损企业的填报内容(表格见附件8至17)。各地在汇算清缴数据录入时,要根据软件提示,选择录入零申报企业、亏损企业的详细数据。同时,要利用汇算清缴软件提供的零申报企业、亏损企业的分析功能展开分析、调查和研究工作,并形成专题报告,与汇算清缴工作报告一并报送总局。
  六、按时保质完成汇算清缴工作报告及相关报表的报送工作。各地应严格按汇算清缴工作规程要求报送A类汇总表、B类汇总表、A类指标表和汇算清缴工作报告综合数据表、情况分析图表和年度比较表;各地汇算清缴汇总数据和工作报告以及省地市下发的有关汇算清缴的文件应制作光盘,于2006年7月31日前以特快专递报送总局,超过时限或数据无法打开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略
关键词: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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