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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10-2011年度纳税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评定结果的通报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增强纳税荣誉感,提高税法遵从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国税发﹝2003﹞92号,以下简称《办法》),本着依法、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经纳税人申请和各级国、地税机关初审、复审、公示等程序,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江西省地方税务局联合评定江西省邮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587户企业为“江西省2010-2011年度纳税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名单见附件)。
  各级税务机关要以这次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为契机,进一步优化税收政务环境,提升纳税服务水平,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同时,对评定出的A级纳税人进行国、地税联合授牌表彰,并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形成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社会氛围。要严格落实《办法》中规定对A级纳税人的各项激励措施,促使广大纳税人以A级纳税人为榜样,争做依法诚信纳税的楷模,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作出新贡献。
  附件:江西省2010-2011年度纳税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名单
  二○一二年六月五日

江西省2010-2011年度纳税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名单.doc
关键词: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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