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呼伦贝尔阿荣旗国家粮食储备库征免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批复
呼伦贝尔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免征阿荣旗国家粮食储备库2004年度房产税城镇土地
使用税的请示》(呼地税发﹝2005﹞218号)和《关于上报阿荣旗国家粮食储备库减免度房产税城镇土地
使用税的请示》(呼地税发﹝2006J10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呼伦贝尔阿荣旗国家粮食储备库2004年由国有粮食企业转制为国有资产管理控股股份制企业。由于企业历史较长,老人、老粮、老帐困难问题较为突出。为了扶持企业发展,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粮财﹝2004﹞125号)“在2007年底以前,对有困难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生产经营性用房和土地,按规定程序审核批准后,减征或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
使用税”的规定。经审核,同意免征呼伦贝尔阿荣旗国家粮食储备库2004年-2006年城镇土地
使用税361945.35元。对该企业申请减免的房产税,待请示自治区政府后批复。
同时,请你局做好有关资料的备案工作,并辅导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建立地方税减免台账,妥善保管好有关减免税资料,以备后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