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对阿荣旗国家粮食储备库免征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批复
呼伦贝尔市地税局:
你局《关于减免阿荣旗国家粮食储备库房产税
土地使用税的请示》(呼地税发﹝2007﹞1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阿荣旗国家粮食储备库,2004年职工进行全员身份置换,由国有粮食企业转制为国有资产管理控股股份制企业。由于企业历史较长,老人、老粮、老帐问题较为突出,企业包袱沉重。为了扶持企业发展,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粮财﹝2004﹞125号)“在2007年底以前,对有困难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生产经营性用房和土地,按规定程序审核批准后,减征或免征房产税和
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办理减免粮食购销企业房产税的批复》(内政字﹝2006﹞408号)“经研究,同意你局在2007年底以前,对纳税有困难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生产经营性用房,按规定审核后,由你局批准减征或免征房产税”的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局免征阿荣旗国家粮食储备库2007年度房产税29170.37元和
城镇土地使用税120648.45元。
同时,请你局做好有关资料的备案工作,并辅导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建立地方税减免台账,妥善保管好有关减免税资料,以备后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