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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检查开发区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

各市、县(市)地方税务局,各市地方税务局城区(开发区)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检查开发区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9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严格按照总局的要求,认真做好清理检查工作。各县(市)地方税务局、各市城区(开发区)税务分局于3月10日前将清理检查工作的总结及报表上报市地方税务局。各市地方税务局务必于3月20日把材料汇总后,将辖区的清理检查工作总结和报表上报自治区地税局法规处。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二○○四年二月三日
关键词: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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