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地税局继续开展领导干部接访和下访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实施意见》、《关于自治区党政机关定期组织干部下访的实施意见》、《关于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化的实施意见》(以上文件另行转发)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信访工作的通知》(国税办发〔2009〕61号)精神,自治区
地税局决定2009年继续开展领导干部接访和下访活动,现将《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继续开展领导干部接访和下访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依照组织实施。
二○○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自治区
地税局继续开展领导干部接访和下访活动方案
根据自治区《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实施意见》、《关于自治区党政机关定期组织干部下访的实施意见》、《关于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化的实施意见》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信访工作的通知》(国税办发〔2009〕61号)精神,自治区
地税局决定在今年继续开展领导干部接访和下访活动。为确保此项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接访活动安排
(一)接访的具体时间
2009年9月3日;
(二)接访的人员组成
自治区
地税局班子成员关礼、蒙启华、李早春、郑文临、赵汉臣;自治区
地税局法规处处长陈仁英、征管处处长韦兴文、人事处处长苏忠怀、监察室主任李国英、稽查局局长唐啟壮。南宁市
地税局配合。
(三)接访地点
南宁市
地税局办公大楼一楼大厅(南宁市金湖路40号)。
二、下访活动安排
(一)第一组组长:关礼,负责到柳州市下访;柳州市
地税局配合。
(二)第二组组长:吴殿禄,负责到梧州市下访;梧州市
地税局配合。
(三)第三组组长:蒙启华,负责到百色市下访;百色市
地税局配合。
(四)第四组组长:李早春,负责到桂林市下访;桂林市
地税局配合。
(五)第五组组长:郑文临,负责到玉林市下访;玉林市
地税局配合。
(六)第六组组长:赵汉臣,负责到钦州市下访;钦州市
地税局配合。
(七)第七组组长:肖西安,负责到北海市下访;北海市
地税局配合。
(八)各组组成人员由组长指定,人员由5-7人组成,涉及法规、税政、征管、稽查、人事、教育、监察等部门。
(九)下访时间为2009年9月3日至2009年10月15日,具体下访时间由各组自定。
(十)各组必须提前3天在下访所在地新闻媒体公布具体的接访时间、地点、参加接访人员姓名、职务。
三、接访下访内容
包括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解释,税收违法违纪案件举报,其他涉税问题,
地税队伍建设问题等。
四、其他事项
办公室负责在主流媒体公布接访事宜和此项活动的宣传、总结工作。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接访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