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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应用《广西地税信息系统》升级版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各市地方税务直属机构,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为了满足建立全区地税系统税收数据大集中平台的需要,确保数据大集中平台反映的税收数据准确、完整,自治区地税局对《广西地税信息系统》进行了优化和升级。为推进税收数据省级大集中工作,经研究,自治区地税局决定在全区地税系统推广应用升级后的《广西地税信息系统》,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任务完成
  《广西地税信息系统》升级版推广应用是建立自治区地税局数据大集中平台工作的关键,由于此项工作时间紧、内容多、涉及各业务岗位,因此要求各级地税机关加强组织领导,由各级分管计统的局领导负责,计统部门牵头,计算机、征管、税政等各部门配合,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要求完成任务。
  二、认真做好培训及推广应用工作
  各市地税局要按照自治区地税局制定的时间表完成培训及推广应用工作:
  (一)各市地税局要在2009年9月20日前完成对下属单位的计算机技术人员、税收会计人员的培训。
  (二)各市地税局要在2009年9月25日前完成对升级版《广西地税信息系统》各项设置,从2009年9月25日开始规范申报征收、减免税、退库、更正数据的录入。并应用升级版《广西地税信息系统》的会计核算模块编报9月份的会统报表,对报表核算的数据要认真进行核实。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位
  为了保证升级后的《广西地税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落实到位,自治区地税局将于2009年10月15-20日组织检查组,对各地市推广应用工作进行检查,对未按要求开展本项工作的地市将进行通报批评。
  各级地税机关在推广使用过程中如有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自治区地税局汇报。同时,自治区地税局将《广西地税信息系统》的升级程序及培训讲义放在FTP://计统处/数据大集中文件夹中,供各地下载。
  二○○九年九月十一日
关键词: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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