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依法成立的税务代理机构的通知
各地、州、市国家
税务局、地方
税务局:
现将我省经国家
税务总局注册
税务师管理中心审核批准成立的
税务代理机构的名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
税务代理行业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国税发﹝2003﹞94号)文件一并贯彻执行。
一、已成立的事务所名单:
云南玉溪仁人
税务师事务所
云南玉溪方正
税务师事务所
云南红河振兴
税务师事务所
云南红河古雪合伙
税务师事务所
红河大地合伙
税务师事务所
云南曲靖正恒
税务师事务所
曲靖靖地
税务师事务所
云南曲靖珠源
税务师事务所
云南大理汇丰
税务师事务所
云南昭通瑞光
税务师事务所
云南龙信
税务师事务所(禄丰)
云南亚太
税务师事务所
云南经纬
税务师事务所
云南联通
税务师事务所
云南同舟
税务师事务所
云南云审
税务师事务所
云南云能
税务师事务所
云南天赢
税务师事务所
云南云岭
税务师事务所
云南云瑞
税务师事务所
文山安信
税务师事务所
云建
税务师事务所
昆明信联
税务师事务所
昆明亚欣奇
税务师事务所
昆明中兑
税务师事务所
昆明弘雄
税务师事务所
昆明晋屹
税务师事务所
昆明八方杰
税务师事务所
昆明誉方
税务师事务所
昆明佳达信
税务师事务所
昆明得力邦合伙
税务师事务所
二、新设立的
税务代理机构,各地可要求其出示国家
税务总局注册
税务师管理中心或其授权单位(即省注册
税务师管理中心)的批文,否则应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