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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辽宁省注册税务师行业公告管理办法的通知

稽查局,各分局、县(市)局:
  现将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注册税务师行业公告管理办法的通知》(辽国税发﹝2006﹞3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掌握,做好调查统计。为做好我市注册税务师行业公告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请对辖区内税务师事务所开展摸底调查,并于2006年5月15日前上报《沈阳市税务师事务所情况调查统计表》(见附件)。上报路径:FTP/市局/征管处/税务师事务所调查统计。
  附件:1.沈阳市税务师事务所情况调查统计表
     2.关于印发辽宁省注册税务师行业公告管理办法

附件1:沈阳市税务师事务所情况调查统计表.xls
关键词: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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