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地方法规>辽宁税收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发区进口料件计算方法实行“实耗法”的批复

大连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进口料件计算方法实行“实耗法”的请示》(大开国税发〔2008〕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考虑到目前你局对出口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的实际管理需要,经研究,同意你局对进料加工进口料件计算方法由“购进法”改为“实耗法”。请从2008年2月申报期起执行。
  二○○八年一月十四日  
关键词:开发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