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其他抵扣凭证数据采集传输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
其他抵扣凭证数据采集的管理,全面提高数据比对相符率,减少审核检查的异常信息数量,现对增值税
其他抵扣凭证采集、审核、传输管理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辅导,提高数据采集准确性和完整性
各级税务机关要强化增值税
其他抵扣凭证数据采集的源头管理,加强对税务人员的培训和对纳税人的纳税辅导,确保数据采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一)要按照各票种数据采集规范的操作要求,对相关纳税人进行宣传和辅导,使纳税人能够熟练掌握各项数据的采集要求,避免因操作失误造成的比对异常。同时要对税务人员进行数据采集、汇总、传输及审核检查等工作的培训,使税务人员了解掌握相关业务内容和政策规定,提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数据采集质量的监督辅导作用。
(二)要做好废旧物资经营单位中小规模纳税人《废旧物资发票开具清单》的采集工作,确保采集数据的准确完整。废旧物资经营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连续三个月发生不采集、错采集及漏采集现象,暂停止其免税资格;停止免税资格期间,不得领购、开具废旧物资收购发票和废旧物资销售发票。纳税人提出整改措施后,报经市局批准,恢复其免税资格。
二、落实预审制度,把好数据的申报上传关
主管税务机关对增值税
其他抵扣凭证的数据采集上传要实行申报前的清单预审制度。纳税人在纳税申报前,必须经主管税务机关税源管理部门对其采集的信息进行预审核,并经申报征收岗位人员进行数据逻辑性审核后,再进行信息上传和申报抵扣,通过预审机制把好数据的申报上传关。
(一)税源管理部门要审核抵扣凭证原件是否符合抵扣政策,项目填写是否齐全,纸质清单及清单电子信息的格式、项目是否符合采集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不允许抵扣‚并要求其在通用数据采集软件中删除相应的电子信息再进行申报。
(二)税源管理部门要对纳税人打印的清单信息与原始抵扣凭证进行逐票逐项核对,着重审核清单与票面信息是否一致,发票代码、号码、纳税人识别号、开票日期、金额和税额等项目是否正确,采集发票份数与清单采集信息记录数是否相符,内容是否齐全、正确。对采集有误的,退回纳税人重新采集;无误的,管理员在清单上签字。
税源管理部门在清单预审过程中,应注意新旧版货运发票采集、抵扣过渡阶段的采集质量,避免纳税人重复采集已认证的新版发票。
(三)申报征收岗位接收纳税人报送的有管理员签字的清单和电子数据后,应分别使用总局的通用数据审核软件和省局的数据校验软件对采集数据进行逻辑性检查。检查校验后的采集数据由申报征收岗位人员进行“一窗式”票表比对,对比对不符的,不得接收纳税人报送的采集信息,并要求纳税人更正后重新报送。
三、健全工作机制,正确进行数据的汇总与传递
各级税务机关要健全完善采集、审核、传输及比对的各项工作机制,规范预审工作各环节的工作职责和考核要求,加强流转税管理部门、信息中心、征收及计会部门的协作配合,为提高数据采集和纳税申报质量提供保障。
(一)流转税管理部门负责增值税
其他抵扣凭证的采集、审核、“一窗式”比对,比对异常抵扣凭证的处理等业务工作和抵扣政策的管理。
(二)计会部门负责每月及时从国库取回当期的海关完税凭证(第五联),并确保取得的凭证全部采集录入,对每月采集的清单汇总税额和国库提供的海关代征进口增值税入库数进行核对,确保数据采集的完整性。
(三)信息中心负责按照总局规定的时限要求,及时进行数据汇总与上传,不得延误。在数据传递中,县区局信息中心使用总局的通用采集申报文件汇总软件(国税A版和国税B版)对申报窗口岗位人员接收的采集数据进行汇总及逐级上传。市局信息中心使用省局的汇总数据检查软件对县区局上传的电子信息进行数据检查,检查无误的汇总上传省局‚否则退回修改。
四、规范申报抵扣,严格比对异常抵扣凭证的处理
要加强对比对异常抵扣凭证的审核检查工作,严格增值税
其他抵扣凭证的进项税额抵扣管理。凡比对异常的增值税
其他抵扣凭证,暂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的抵扣凭证,已抵扣的税款应暂作进项税额转出。主管税务机关要按照审核检查要求及步骤,对比对异常的增值税
其他抵扣凭证及时进行逐票核查,查清异常原因并报市局审核同意后,允许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抵扣税款。当月分票种异常抵扣凭证汇总税额超过100万元的,查清异常原因并报省局审核同意后,允许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抵扣税款。
附件: 《增值税
其他抵扣凭证电子信息采集规范》
增值税
其他抵扣凭证电子信息采集规范
一、海关完税凭证采集规范
1、增值税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录入项包括:专用缴款书号码、进口口岸代码、填发日期、税款金额、备注。除备注外各数据项不能为空。
2、在进行专用缴款书号码录入时,号码中的数字、字母和字符须采用半角输入状态进行输入,倒数第四位不得出现下划线;
3、专用缴款书号码在输入过程中不得有空格,号码位数不得超位、缺位;
4、专用缴款书号码倒数第三位字母“L”必须为大写字母;
5、海关完税凭证专用缴款书号码格式及正确填写方法:
(1)海关H883系统开具的完税凭证缴款书号码格式为:
缴款书号码在H883通关系统中共有19位,格式为(XXXX)XXXXXXXXX-LXX,其中“X”表示0-9的阿拉伯数字。
各位含义是:号码前6位(包括括号)代表进口报关的年份和月份;第7到15位数字为报关单编号;第16个字符为征税标志,其中“-”为正常征税标志,“/”为补税标志,“#”为退税标志,“D”为删除标志,“@”为违规补滞纳金标志;第17位字母为税种标志,其中“A”为关税标志,“L”为增值税标志,“Y”为消费税标志,“I”为特别关税标志;第18、19位数字为报关单所产生的专用缴款书顺序号。
填写规则:第1位和第6位的括号,必须在输入法的半角状态下输入;2-3位为年份,须按照票面实际内容填写,例如:2005年须填写05;4-5位为月份,须按照票面实际内容填写,例如:1月份须填写01;7-15位须填写数字;第16位只能填写“-(横杠)、/(反斜杠)、*(星号)”当中的一种;第17位须填写大写的英文字母L;18-19位只能填写数字。
如:缴款书号码为“(0407)024114793-L02”,纳税人填制抵扣清单时,缴款书号码应包括括号及括号内四位数字和“-”在内的19位均需填写,应填写为“(0407)024114793-L02”。
(2)海关H2000系统开具的完税凭证缴款书号码格式为:
缴款书号码在H2000通关系统中共有22位,XXXXXXXXXXXXXXXXXX-LXX,其中“X”表示0-9的阿拉伯数字。
各位含义是:号码前4位为各海关代码;第5至8位为年份;第9位为进出口标志,其中“1”为进口标志,“0”为出口标志;第10至18位为报关单编号;第19位为征税标志(含义同H883系统);第20位为税种标志(含义同H883系统);第21位至22位为报关单所产生的专用缴款书顺序号(含义同H883通关系统)。
填写规则:1-4位须填写口岸代码;5-8位须按票面实际内容填写四位年份,如2005年,须填写2005;第9位必须为数字“1”;10-18位须填写数字;第19位只能填写“-(横杠)、/(反斜杠)、*(星号)”当中的一种;第20位须填写大写的英文字母L;21-22位只能填写数字。如:缴款书号码为“020720041074517694-L02”, 纳税人填制抵扣清单时(包括“-”在内)的22位均需填写‚应填写为“020720041074517694-L02”。H2000通关系统开具的缴款书中号码上一行打印的四位日期如:“(0311)”不属于缴款书号码,不应当填写。
6、进口口岸代码
纳税人一律在清单“进口口岸”栏填“征税口岸代码”,进口口岸代码为4位数字组成。 H2000通关系统开具的缴款书号码前4位即为海关征税口岸代码,如:缴款书号码为“020720041074517694—L02”,“0207” 即为海关征税口岸代码; H883通关系统开具的缴款书号码需根据缴款书左上方打印的海关口岸名称或缴款书上加盖的海关口岸名称戳记对照《海关关区代码表》正确填写。
7、填发日期
纳税人应填写缴款书上打印的“填发日期”所列内容,不应填写纳税人“实际申报日期”。
二、货物运输发票信息采集规范
1、增值税货物运输发票抵扣清单录入项包括:发票种类、发票号码、开票日期、承运单位名称、承运单位纳税人识别号、承运单位主管地方税务局名称、承运单位主管地方税务局代码、开票金额、允许计算抵扣的运费金额、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
2、发票种类项输入内容为:海洋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铁路运输、公路运输、内河运输、联运,不能是
其他内容。
3、当发票种类项为海洋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铁路运输时,用户输入的开票金额、允许计算抵扣的运费金额、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其合计数,不能输入发票号码、承运单位名称、承运单位纳税人识别号、承运单位主管地方税务局名称、承运单位主管地方税务局代码。其中开票日期为系统默认的录入日期。
4、当发票种类项为公路运输、内河运输、联运时,各项数据不能为空。
5、发票代码为12位数字,且发票号码为8位数字;
6、承运单位纳税人识别号长度为15或18位数字及A-Z或者a-z的字母数据,字母必须为半角字母,且字母大小写必须与实际票面内容一致。
7、承运单位主管地方税务局代码长度等于7或9位数字,由数字(0-9)组成,第1位数字一般为“2”。
8、当发票种类项为公路运输、内河运输、联运时,开票日期不能超过申报所属时期;开票日期距离申报日期不得超过120,否则系统提示超期发票不能抵扣。
9、允许计算抵扣的运费金额不能超过开票金额。
10、系统根据允许计算抵扣的运费金额,按7%税率自动计算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用户可以调整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但整个申报表的允许计算抵扣的运费金额合计数乘7%与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合计数的差额不得超过1元。
三、废旧物资发票开具清单采集规范
1、废旧物资发票开具清单录入项包括:购货方纳税人类别、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货方纳税人识别号、发票金额。各数据项不能为空。
2、购货方纳税人类别数据项只能是数字“1”或“2”,不能填
其他数据,“1”代表一般纳税人,“2”代表非一般纳税人。
3、发票代码为12位数字,且发票号码为8位数字;
4、开票日期不能超过申报所属时期,如所属时期为200503(2005年3月份),则开票日期不能是2005年4月1日及其后的日期。
5、购货方纳税人识别号长度为15或18位数字及A-Z或者a-z的字母数据,字母必须为半角字母,且字母大小写必须与实际票面内容一致。
四、废旧物资发票抵扣清单采集规范
1、废旧物资发票抵扣清单录入项包括: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销货方纳税人识别号、销货方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代码、发票金额、计算抵扣税额。各数据项不能为空。
2、发票代码为12位数字,且发票号码为8位数字;
3、开票日期不能超过申报所属时期,如所属时期为200503(2005年3月份),则开票日期不能是2005年4月1日及其后的日期。
4、销货方纳税人识别号长度为15或18位数字及A-Z或者a-z的字母数据,字母必须为半角字母,且字母大小写必须与实际票面内容一致。
5、销货方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代码长度为7或9位数字,由数字(0-9)组成,第1位数字为“1”。
6、系统根据发票金额,按10%税率自动计算抵扣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