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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增加税收票证联数的通知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单位)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请示总局同意,省局决定:在通用完税证、限额完税证原三联的基础上增设第四联;在税收通用缴款书原六联的基础上增设第七联,在税收汇总专用缴示书原五联的基础上增设第六联。增加的联数颜色均为白底黑油墨,用途为征管资料存档。
关键词: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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