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湖南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度企业所得税征免问题的批复
长沙市地方税务局:
湖南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999年1月至5月我公司账面剥离利润免交
企业所得税的请示》(湘芝字﹝2000﹞027号)收悉。为支持股份制企业的持续发展,我局对其1999年度的
企业所得税征免问题,经研究明确如下:
一、鉴于湖南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1—5月的利润是根据长沙九芝堂(集团)有限公司投入上市公司的资产和经营成果剥离而形成的这一实际情况,同意对湖南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因上市所形成的1—5月的剥离利润5898196.87元免征
企业所得税。
二、对被剥离的长沙九芝堂(集团)有限公司5月底因上市增加的剥离亏损5898196.87亦不允许用以后年度所得予以弥补。
三、对湖南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从6月份起按规定计征
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