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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印发《关于优化经济税收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局、稽查局:
  现将《关于优化经济税收环境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遵照执行。同时要结合各地实际,研究具体贯彻意见,狠抓落实。
  关于优化经济税收环境工作方案
  省委、省政府把优化经济环境作为推动我省经济发展的战略举措来抓,这是总结湖南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经济发展所得出来的最为宝贵的经验。省局要求,全省各级地税机关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上来,把优化经济税收环境作为服务全省经济发展大局的重要工作来抓,全面提升税收管理水平,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依法行政,文明收税,确保完成全年地方税收任务。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经济环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地税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重点
  今年,全省地税系统优化经济税收环境的主要目标是:进一步加大整顿和规范地方税收秩序的力度,大力改进机关作风,努力营造良好的经济税收环境,为推进我省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城镇化进程作出新的贡献。重点要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各级地税机关必须正确行使国家赋予的税收执法权,坚持依法行政,公正执法。要认真研究、探索新形势下税收执法工作的特点、方式和规律,注意把握不同条件下税收执法工作的任务和重点,逐步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税收执法机制,使税收工作更加贴近社会和群众,服务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特别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收执法监督工作的决定》和省局下达的《征管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等文件精神,下大力气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严格税收执法,加强执法监督。要坚决纠正各种擅自减免税行为,最大限度地防止执法的随意性,如有税不收,收人情税、关系税、过头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要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认真进行清理,该取消的一律取消,能下放的尽量下放。为此,要坚持做到以下三点:一是各级地税机关要认真巩固以前年度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的成果。2000年,省局对全系统17个审批事项进行了认真清理,经省政府审查批准,保留6个、合并7个审批事项,并已向社会公告,各地必须严格执行。二是要按照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力度,继续做好行政审批的清理和上报工作。市州县地税局要按照当地党政的统一部署做好本地区的清理上报工作。三是要严格按照省政府批准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增强审批事项的透明度。有条件的单位要实行“一站式审批”和“一个窗口服务”,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完毕。
  (三)减少交叉检查、重复检查。对有两级或两级以上预算收入企业的税收日常检查和稽查,相关税务机关要加强协调,资料共享,并尽量采取联合检查的办法进行;要加强税收检查计划的管理和指导,各业务部门的税收专项检查,归口稽查部门统一管理;上级稽查部门已经检查过的纳税事项,下级稽查部门原则上不得再进行检查,除了有重要举报线索外,对同一企业一年最多稽查一次,并要坚持有什么问题就查什么问题,不宜翻陈年旧账;每年对企业的税收稽查,要严格按下达的计划执行,专业稽查面一般不超过20%;要加快推行一级稽查步伐,一个城市只设一个稽查局;对重点工程的检查实行归口管理,下级稽查部门对重点工程实施稽查,必须经省局批准;在全省逐步推行纳税信誉等级制度,对那些纳税积极、信誉好、多年来没有偷逃税的企业,要明确一定时期内不进行检查。
  (四)禁止“四乱”现象,规范收费行为。省局要求,各级地税部门不得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集资。要严格按照省政府批准的只对发票和税务登记、验证事项收取工本费。不准搭车收费,不准任何税务机关向企业拉赞助,税务报刊杂志的发行不准向企业摊派。
  (五)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地方税收秩序。根据国务院第三次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我省地税工作实际,今年整顿和规范地方税收秩序工作,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清理和纠正各种违法违规的税收文件。今年6月底前,各地要坚决纠正各类涉税违法违规文件。值得注意的是,有的越权减免税并不形成文件,而是会议决定、领导同志打招呼,或过去的习惯做法,对这些违背税法的做法,都要纳入清理和纠正的范围,认真清理,坚决纠正。二是进一步加强发票管理,继续深入打击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各级发票管理部门要会同稽查、税侦部门,针对普通发票作案所呈现的团伙性、流动性等特点,重点打击非法印制、伪造、倒卖发票的犯罪活动。同时加强对发票管理部门的检查,落实发票管理制度,堵塞漏洞。要进一步完善和推广发票有奖查询举报活动,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来关心和支持发票管理,协税护税。三是突出查处涉税大案要案。各级地税机关要注意研究不法分子的作案方式、手段和特点,摸清规律,及时发现并予以严厉查处。对前段已经立案的偷逃抗税案件,要抓紧查处结案;对群众举报的案件,要迅速立案查处;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选择一批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个人和重点项目开展税务稽查;要切实加强与公安税侦的联系协调,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加大打击力度。同时进一步规范稽查执法程序,着力提高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等四个环节的质量和效率。严厉查处偷逃税、擅自减免税、混淆收入入库级次、买卖转引税收的行为。
  二、工作步骤
  第一步,进行动员、部署。3月下旬,各级地税机关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省委、省政府和省局关于优化经济环境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研究优化经济税收环境的具体意见,着手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第二步,3-4月份对全省经济税收环境开展调查研究。每位省局领导分别重点调查、解剖一个地区、一个行业、一个企业、一个重点工程,找准影响我省经济税收环境的主要因素、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的办法措施。各市州县地税机关的负责人也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开展调查研究。
  第三步,5月下旬或6月上旬,召开市州局一把手优化经济税收环境汇报会,汇报本地本部门前段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后段工作安排。
  第四步,下半年组织一次督查,由省局领导带队,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对前段工作进行检查,对后段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地税部门优化经济税收环境的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优化经济税收环境工作的领导,省局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省地税系统优化经济税收环境工作,由副局长钟世明同志任组长,办公室、法规处、征管处、监察处、稽查局等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李平新同志兼任优化经济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各级地税机关都要成立相应的机构,把优化经济环境工作抓紧、抓好、抓实。
  (二)努力创造有利于经济发展的税收环境。一是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各项税收政策,加大税收宣传力度,使税收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二是认真执行省委、省政府以正式文件下发的税收优惠政策,以促进湖南经济的发展。三是做好对企业的纳税服务工作,主动宣传政策,做好纳税辅导,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三)加强与当地党政部门的联系。地税部门优化经济税收环境工作必须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各级地税机关要加强与当地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汇报,争取当地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
  (四)从严治队,进一步提高地税队伍的总体素质。各级地税机关都要对地税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凡是税收一线直接与纳税人打交道的税干一律要着装上岗,文明收税,礼貌待人。对态度粗暴、方法简单的税务干部要批评教育,促其改正。对有法不依,有税不收、为税不廉,向纳税人索拿卡要报,或收人情税、关系税、买卖转移税款、混淆入库级次等问题要敢抓敢管,严格按照《湖南省地方税务人员违纪违规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严肃查办,杜绝执行税收政策上的随意性。
  (五)加强信息反馈。3月底前,各市州地税机关要将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向省局优化经济税收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一次书面汇报,以后每两月报一次情况,特殊重大紧急情况要随时上报,省局将对全系统优化经济税收环境工作定期通报。省局和各市州局均应设置优化经济税收环境举报电话,省局举报电话设在法规处和监察室,电话号码为5608415、5608345。
  (六)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按照局领导负总责、部门分工协作的原则,办公室负责全系统优化经济税收环境的综合协调工作;监察室负责此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征管处负责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和禁止“四乱”现象;法规处负责整顿和规范地方税收秩序;稽查局负责减少交叉检查和重复检查。各部门要按照分工,切实履行职责,狠抓工作落实。
关键词: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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