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释:全文失效废止。参见《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1号)。
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你公司《关于请求明确高速公路服务区及停车场有关税收问题的报告》悉。经研究,现将报告中涉及的营业税问题函复如下:
一、考虑到高速公路服务区及停车场点多、面广、线长的实际情况,为便于税收征管,对你公司对外发包、租赁高速公路服务区及停车场取得的租赁收入集中在长沙交纳营业税,其应税额为发包、租赁收入总额。
二、对你公司自主经营,承包者、租赁者承包、租赁经营高速公路服务区及停车场的经营收入营业税,按劳务发生地原则,就地交纳营业税。
二○○三年十二月十一日
本文被下面文件确认继续有效:发文标题: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文文号:湘地税函﹝2008﹞116号发文部门: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8-9-24 实施时间:2008-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