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地方法规>湖南税收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税收综合管理系统发票兑奖功能模块的通知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为做好发票有奖工作,省局修改了《税收综合管理系统》,在其中增设了发票兑奖功能模块,对全省发票兑奖业务实现软件管理。目前发票兑奖功能模块已顺利通过验收,同时省局制定了《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发票兑奖业务操作规程》,决定自2007年10月1日起在全省启用发票兑奖功能模块。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做好相关岗位的用户及权限设置工作
  发票兑奖功能模块设在省局《税收综合管理系统》内,采取IE浏览器登录操作方式,登录地址为http://85.16.16.28/zhgl/。各级信息中心技术人员应在2007年9月30日前根据操作规程中的要求,为各部门操作人员设置好用户及权限。
  二、及时对已兑奖的信息进行补录
  对2007年9月30日前已兑出的奖金,各基层税务机关应在2007年10月30日前根据已兑奖信息进行补录。
  各地在处理发票兑奖业务中,应严格按照省局下发的操作规程进行,如发现软件、操作规程存在问题或需优化完善,请及时向省局反馈。
  业务组联系电话:0731—5537890
  技术组联系电话:0731—5515253
  附件: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发票兑奖业务操作规程
  二○○七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暂未找到
关键词:综合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