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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部分到期停止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市州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部分到期停止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财税﹝2009﹞138号)转发给你们。凡我省以财税﹝2009﹞138号文中有关文件为依据所制定的有关税收政策规定,亦同时停止执行。请一并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部分到期停止执行税收规范文件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二○一○年二月九日
关键词:征管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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