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耕地占用税契税纳税申报表的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
耕地占用税契税收入核算上报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11]685号)的相关规定和我省工作实际,我局对
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纳税申报表样式进行了调整,现予以公告,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
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相关税务文书的通知》(湘地税发[2010]35号)制定的
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纳税申报表同时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1.湖南省
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
2.湖南省契税纳税申报表
附件
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