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保证我省机构调整后金税工程能畅通运行,现将《河南省辖市城区国税局机构调整金税工程业务处理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机构调整的当月及次月,为避免出现数据混乱,需移交企业的金税工程数据采集、上传与下发数据的接收工作仍由原主管税务机关负责。
二、新设城区局的稽核系统从机构调整后的第二个月开始运行(例:若机构调整的月份为7月份,新设局的稽核系统应从9月份开始运行)。
各市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反馈。
附件:河南省辖市城区国税局机构调整金税工程业务处理方案(试行)
二○○三年七月十日
河南省省辖市城区国税局机构调整金税工程业务处理方案(试行)
城区国税局机构调整金税工程主要涉及三个方面:
1、关于新设城区局的稽核编码;
2、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
3、关于远程认证。
一、关于新设城区局的稽核编码
1、按照国税发明电﹝2001﹞35号文件的规定,各市新设城区局的稽核编码应严格执行国标,并与CTAIS中的设置情况保持一致。取该地区编码的6位国标码,其中1-2位标识省,1-4位标识到地市。对于国标码中未规定的城区局,各市应遵照以上方式自行编码,前提是与已经存在的稽核编码不冲突并保证其唯一性。各市自行编码要报经省局核定。
2、有新设城区局的市,应在机构调整后第二个月月初各区县上传抵扣联数据之前,在市级稽核系统添加新设城区局的稽核编码。不可提前添加。
3、移交单位在机构调整的次月接收完上级下发的稽核比对数据后,要注销已移交一般纳税人企业的档案信息并立即上传市局。
4、新设城区局应在机构调整后的第二个月月初上传抵扣联时,将新录入的一般纳税人档案信息及统计表一并上传市局。不得早传。
二、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
(一)需配发设备
各新设城区局需要配发的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
1、企业发行设备1套(包括企业发行金税卡、IC卡、大读卡器、小读卡器、通用发行器);
2、发票发售设备1套(包括发票发售金税卡、IC卡、大读卡器、小读卡器);
3、报税设备2套(包括报税金税卡、IC卡、小读卡器);
4、认证设备2套(包括认证金税卡、IC卡、小读卡器)。
上述设备省局近期将配发到位。
(二)有关要求
1、对需移交防伪税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要求。
一是企业在机构调整的当月最后一天要把未使用的空白专用发票,在开票子系统中全部作废(通过开票子系统“发票管理”目录下的“作废未开发票”选项可实现);
二是企业次月仍到移交单位进行抄报税,同时需携带未开空白专用发票由税务机关做剪角处理;
三是企业次月报税后要把开票IC卡报移交单位企业发行岗,由企业发行岗先作“删除纳税户”处理,然后再进行“IC卡解锁”,使其成为可再使用的空白卡(移交单位若不对企业开票IC卡进行解锁,接收单位将无法对企业两卡重新发行)。四是企业应在开票IC卡被解锁后的第二天到接收单位企业发行岗重新发行两卡。
2、对移交单位的要求。
一是移交单位企业发行岗在机构调整的次月为移交企业进行IC解锁时,若系统提示“IC卡中有税额,是否解锁”,应选择“否”,此时要让该户企业先报税然后再来解锁。
二是移交单位在机构调整的次月要为企业发行岗增配1名专职IC卡解锁情况登记人员,坚持边解锁边登记,解锁完毕1户,登记1户。登记人员要注意与移交清单及时核对,确保所有需移交的防伪税控企业开票IC卡都被解锁。
三是移交单位应于机构调整的当月月底之前,把从稽核子系统打印出的需移交一般纳税人档案信息、《防伪税控企业认定登记表》等相关资料移交;四是移交单位应于机构调整的次月2-3日(认证数据上传市局后),将已移交一般纳税人企业依据移交清册在认证系统中进行删除;五是移交单位应于机构调整的次月18至20日,将已移交的防伪税控企业依据移交清册在原报税系统中进行删除,同时与发行系统当月注销企业信息进行比对,发行系统中如存在没有注销的企业信息,要及时通知接交单位进行检查。
3、对接收单位的要求。
一是接交单位在次月对企业两卡重新发行时,其最高开票限额、发票购领数量按移交方税务机关提供的《防伪税控企业认定登记表》上批准的限额和数量进行设定。若发现有企业开票IC卡未被解锁的情况(即发行系统提示“卡片认证失败,请检查是否合法税控IC卡”),应立即停止为该户企业重新发行,并要求其到移交单位进行解锁,待其解锁后再为其发行;
二是接交单位的户籍管理责任人应按移交单位提供的一般纳税人档案信息对企业进行调查,核实企业实际信息,对不符的内容交数据采集岗进行修改和处理;
三是接收单位应于次月的4-5日将所辖的全部一般纳税人信息录入认证系统,其认证系统从机构调整的次月6日起开始认证发票;四是接收单位应于次月的21-22日将所辖的全部防伪税控企业信息录入报税系统,从机构调整后的第二个月例征期开始受理企业报税;五是在机构调整后第二个月的例征期,新设城区局要安排专人配合报税岗核查每户企业当月已开具专用发票存根联份数,看其与进入报税系统的该户企业当月存根联信息总数是否一致,若有差异,要按规定进行处理。
三、关于远程认证
1、移交单位应于机构调整当月29日前将已移交的远程认证企业名单上报市局信息中心;市局信息中心于机构调整当月最后一天将远程服务器设置为夜晚12点自动关机,然后在次月1日上午8点断开网络连接,生成上月远程认证汇总数据,并将移交的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代码在服务器中进行调整。次月2日后恢复服务器工作。
2、在机构调整后的第二个月月初各区县上传抵扣联信息前,有新设城区局的市要先通过FTP将各区县准备上传的抵扣联收齐进行内部比对,发现重号后要及时处理。确保进入市级稽核系统的抵扣联不重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