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在普通发票换版前做好票款结算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近年来,各市为落实
发票全面开票制度,积极实行以票控税,认真做好
发票抽奖、即开即奖和
发票举报有奖活动,普通
发票的内部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是在
发票票款结算工作中也存在长期占压普通
发票工本费用、不及时向承印企业结算欠款等问题。截止2010年04月30日,全省18个省辖市国税局共欠郑州金翔印刷有限公司省控普通
发票款1636万元,共欠郑州智丰印刷厂省控普通
发票款431万元,致使两家省控
发票承印企业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正常采购新版普通
发票防伪用纸和防伪油墨。为确保全省7月1日起启用新版普通
发票,切实规范
发票工本费支付行为,现对普通
发票票款结算工作通知如下:
一、根据《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普通
发票印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国税函﹝2004﹞537号)中明确的“各省辖市国税局领购省控普通
发票必须及时向省局指定的印制企业进行结算票款”的规定,各省辖市国税局2010年04月30日前领购的省控普通
发票的票款必须于2010年5月底前与省局指定的承印企业结算70%的欠款,其余30%的欠款于6月底前结清(各省辖市国税局领用
发票欠款金额见附件1、2)。
二、根据《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普通
发票简并和换版工作实施方案》(豫国税发﹝2010﹞29号)文件规定,新版普通
发票印制费用的结算关系和结算价格,保持原有结算关系和结算制度,继续由各省辖市国税局按照
发票领用量和规定价格向承印资质企业结算
发票工本费,每季至少结算一次,年底前结清当年普通
发票票款。
三、2010年04月30日前,南阳市国税印刷厂、焦作东苑印刷厂、开封鑫税印刷厂、河南省裕翔印务有限公司、洛阳市税务票证监制印刷厂、郑州智丰印刷厂领购的省局普通
发票防伪用品共计欠款197万元,必须于2010年5月底前向省局指定的防伪用品经营单位(郑州金翔印刷有限公司)一次性全部结清(领用防伪用品欠款金额见附件3)。今后上述六家
发票承印企业印制新版
发票所领用的防伪用品必须事先预付50%资金,承印企业所在地省辖市国税局应督促其付款和结算欠款,以确保新版普通
发票防伪用品的及时采购和供应。
附件:1.领用郑州金翔印刷公司省控普通
发票欠款情况表
2.领用郑州智丰印刷厂省控普通
发票欠款情况表
3.国税系统承印企业欠交省局防伪用品款情况表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八日
1.领用郑州金翔印刷公司省控普通发票欠款情况表.doc2.领用郑州智丰印刷厂省控普通发票欠款情况表.doc3.国税系统承印企业欠交省局防伪用品款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