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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0年反避税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方税务局涉外分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涉外税务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对跨国纳税人,特别是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税收监控,现将2000年反避税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持依法治税的前提下,切实贯彻执行“积极稳妥、扎实有效”的反避税工作方针。按照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转让定价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998﹞25号)和《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定》(国税发﹝1998﹞59号)的具体部署和操作要求,从抓基础入手,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提高反避税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二、各市要结合涉外税收日常检查,立足涉外税收管理现状和所管税种,对反避税问题进行认真的调查、分析和研究。当前应抓住外籍个人所得税和外国企业税收中存在的避税问题,有重点地,有针对性地进行税源的全面调查,以点带面,力求有所突破。
  三、各市应在年度终了后,写出书面总结,总结内容包括落实情况、主要问题,以及下一步管理措施和建议。年度反避税工作总结报告、年度税务检查总结报告及反避税工作情况统计表于2001年1月15日前,上报省局涉外处。
关键词: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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