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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报告制度及相关材料报送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报告制度及相关材料报送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税函﹝2001﹞53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省局《关于完善税务行政执法情况统计报告制度的通知》(冀国税函﹝2000﹞323号)一并贯彻执行。
关键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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