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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征代扣税款会计核算问题的通知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征代扣税款会计核算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49号)转发给们,并做补充通知如下:
  一、代征代扣税款结报单规格为15cm×21cm,各联颜色比照四联完税证,由各市计财部门统一印制。
  二、代征代扣税款明细月报表文件名为YB21,YB02和YB21两表的计算机格式由省局统一编制,请注意从网上下载。
  以上请抓紧布置,认真执行。
关键词: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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