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地方法规>河北税收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7号)转发给你们,请速转所属执行,并按总局要求做好本通知的宣传工作,确保纳税人能够及时了解和准确执行增值税新的进项税额抵扣政策。
关键词:纳税人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