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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河北省电力公司2003年度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指标分配的通知

各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河北省电力公司《关于2003年度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支出指标的请示》(冀电财﹝2003﹞51号),经审查研究,同意河北省电力公司2003年度业务招待费和技术开发费的分配数额(详见附件)。
  附件1:河北省电力公司2003年度技术开发费明细表
  单位名称      技术开发
  马头发电厂      435
  石家庄供电公司    837.5
  邯郸供电公司     838
  沧州供电公司     697.6
  保定供电公司     686
  衡水供电公司     599.6
  邢台供电公司     602.6
  河北省电力公司机关  414
  超高压输变电分公司  264.4
  河北省电力试验研究所 462.3
  石家庄电力工业学校  163
  附件2:河北省电力公司2003年业务招待费支出指标表
  单位名称        业务招待费   销售收入(2002年)
  石家庄供电公司      94       532833
  邢台供电公司       33       186811
  邯郸供电公司       65       347239
  保定供电公司       43       266026
  衡水供电公司       27       105126
  沧州供电公司       35       212017
  马头发电厂        48
  河北省电力研究所     7
  河北省电力职工大学    7
  河北省电力物资供应公司  4
  河北省电力公司机关    33
  河北电力燃料公司     4
  超高压输变电分公司    13
  河北电力设备厂      49        6175
  合计:          462       1656227
关键词: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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