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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使用农产品收购发票问题的批复

保定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使用农产品收购发票的请示》(保国税发﹝2008﹞15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对异地农业生产者将自产原奶送至奶制品加工企业收购的,奶制品加工企业可凭农业生产者提供的自产证明开具收购发票。 
关键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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