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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关于车辆购置税征管系统﹝V1.1﹞2号、3号补丁合并升级停机的紧急通知

各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车辆购置税征管软件(V1.1)2号补丁升级的通知》(国税办函〔2008〕726号)和《车辆购置税征管软件紧急升级的通知》(国税办函〔2009〕4号)要求,省局19日将对车辆购置税征管系统(以下简称为车购税系统)进行升级。现就升级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局定于1月19日中午12点以后对车购税系统进行升级,各市车购税系统操作人员在中午12:00后停止登录车购税系统。预计15:00时系统升级完毕,各单位应密切关注省局有关通知。
  二、此次车购税系统2号补丁升级修正问题共17个:其中征收业务子系统模块3个,车价采集管理模块5个,系统管理模块2个,权限管理模块1个,报表分析模块3个以及数据交互方面的问题3个,关于系统升级的详细内容说明见附件1《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系统1.1版2号补丁升级内容详细说明》。
  3号补丁升级主要针对调整车购税分级税率问题(排气量为1.6升以下的汽车在购车日期在2009年1月20 日以后的车辆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有关3号补丁升级内容的详细说明见附件2《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系统1.1版3号补丁升级内容操作员使用说明》
  三、此次升级工作时间紧,调整工作量大,要求各市技术和业务部门密切配合,仔细阅读文件附件内容,按照《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系统1.1版3号补丁升级内容操作员使用说明》要求,选择合适的税率办理车购税业务。各单位应在19日下班前正确配置系统中的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汇总缴款书、一般缴款书(jks10)、缴款书(jks30)和完税凭证各个套打样式,确保系统升级后正常运行。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局联系。
  联系人:流转税处 杨若民  电话:0311-86981415
  信息中心 刘勇  电话:0311-88628202
  附件1:《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系统1.1版2号补丁升级内容详细说明》
  附件2:《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系统1.1版3号补丁升级内容操作员使用说明》

  流转税处
  信息中心

  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九日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系统1.1版2号补丁升级内容详细说明.doc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系统1.1版3号补丁升级内容操作员使用说明.doc
关键词: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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