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税源与征管状况监控分析一体化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
各市地方税务局,局内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源与
征管状况监控分析一体化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10﹞2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一、成立组织机构
(一)省局成立税源与
征管状况监控分析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王文涛
成员:杨聚好 张彦平 崔玉清 单玉森 张琳 王蕴瑭 田祖荣 郝廷基
领导小组负责定期召开会议,审议制定监控分析工作制度和措施,部署和督导相关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机构设在
征管处。
主任:杨聚好
成员:岳轩 项霆 王军(女) 张伦 左英晔 周建国 史继先 宋朋辉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监控分析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检查和指标体系的维护以及监控结果的发布等日常工作。
二、省局各业务部门的监控分析工作职责
法规督审处负责
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
税收政策执行状况的监控分析工作;
流转税处、所得税处、财产行为税处分别负责税种管理、大企业
税收、国际
税收等监控分析工作;
计统处负责
税收经济分析、行业税负分析、重点税源预警分析等监控分析工作;
征管处负责纳税服务工作状况的监控分析工作,综合性
征管、税源管理等状况的监控分析,并承担监控分析工作统筹协调职责;
稽查局负责涉税案件的查处工作状况的监控分析和以查促管工作;
信息中心负责监控分析所需数据的抽取、提供、数据维护等技术支持工作和科技手段状况的监控分析工作。
省局各业务部门在开展监控分析工作时,需要基层落实、涉及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任务,应通过领导小组办公室整合,形成综合性工作任务,报领导小组审批后统一下达。工作任务下达后,由业务提出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其他部门予以配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将其作为强化管理、堵漏增收的重要手段常抓不懈。各市、县(市、区)局均要成立监控分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织专门人员从事此项工作。各市局请于2010年3月25日前将本单位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名单、职务、联系电话等报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征管处)。
(二)完善指标体系。要根据对单位纳税人和个体纳税人不同的管理要求,分别制定和完善相应的监控分析指标;充分应用现有
征管应用系统数据开展监控分析,实行计算机自动分析与人工手动分析相结合。目前,省局对监控分析的频度和指标体系暂不做统一规定,各市应结合本地实际,定期开展监控分析工作,发布分析结果,并不断建立和完善指标体系。
(三)利用外部信息。要加强与系统外部有关部门的联系,拓展信息来源渠道,充分利用外部信息对比分析查找自身管理上的问题。
(四)确保数据质量。要确保信息数据全面准确,提升数据分析利用水平和质量,严防虚假信息和垃圾信息。
(五)创新工作方法。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监控分析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加强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和考核,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创新监控方式方法。
(六)定期发布通报。要定期对监控分析工作进行通报,适时对各级分析结果和提出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组织互查和抽查。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表彰,工作不利的要通报批评。
二○一○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