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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减免项目统计表》的通知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自1994年以来,国家陆续制定了一些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原来的《企业所得税减免项目统计表》已不能适应分析税收优惠政策的需要,为此,省局对《企业所得税减免税项目统计表》进行了补充修改。从2003年度汇算清缴开始,各市按新的《企业所得税减免税项目统计表》(见附件)进行统计,并随年度汇算清缴总结一并上报省局。其中对年减免税款在50万元以上,允许在税前扣除的捐赠支出50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应以附件的形式说明纳税人名称、减免税款或税前扣除额。
  附件:企业所得税减免项目统计表
  填报单位: 税款所属期:
  单位: 千元 

 

项目  户数  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税额  捐赠支出额 
高新技术企业             
下岗再就业优惠政策             
“老少边穷”地区企业             
受灾企业             
劳服企业             
校办企业             
福利企业             
乡镇企业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             
农口企业             
林业企业             
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             
省级农业龙头企业             
省级扶贫农业龙头企业             
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             
老年服务机构             
新产品研究开发费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             
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发新产品的捐赠支出                 
对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支出               
对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支出             
对宣传文化事业单位的捐赠支出             
合计             
  填表:审核:局长:填报日期
  说明:高新技术企业一栏包括实行优惠税率减征的应税所得和税额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关键词: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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