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2004年全省国税系统税收宣传月活动总结的通知
广州、深圳、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04年全国
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国税发﹝2004﹞29号)和省局《关于做好2004年全省国税系统
税收宣传工作的通知》(粤国税发﹝2004﹞62号)要求,围绕
税收宣传月主题,各地国税部门积极探索,求实创新,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明显的宣传活动, 2004年
税收宣传月活动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
现将《2004年全省国税系统
税收宣传月活动总结》印发给你们,各地要结合
税收宣传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借鉴经验,进一步做好
税收宣传工作。同时,为了鼓励先进,推动全省国税宣传工作上新台阶,根据各地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省局评出2004年
税收宣传月优秀组织单位10个、优秀创新项目22个(名单见附件)。
2004年全省国税系统
税收宣传月活动总结﹝/b﹞
今年4月是全国第十三个
税收宣传月。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04年全国
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国税发﹝2004﹞29号)和省局《关于做好2004年全省国税系统
税收宣传工作的通知》(粤国税发﹝2004﹞62号)要求,全省国税系统及时、广泛、深入地开展了一系列以“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为主题的
税收宣传活动,进一步推动了全社会学税法、知税法、懂税法、守税法的热潮,增强了公民依法诚信纳税意识,优化了依法治税环境,为确保
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促进
税收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了新贡献。
一、创新务实,全省重点
税收宣传活动影响广泛
(一)发表省领导署名文章,打响“第一炮”
4月1日,省局与省地税局一起邀请广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钟阳胜在《南方日报》发表署名文章《依法诚信纳税 促进广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钟副省长对
税收宣传月主题进行独到、深刻的解读,呼吁广大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号召社会各界积极支持配合税务部门的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依法治税环境。
(二)举办书画摄影作品全省巡展,搭建“第一平台”
在举办“依法治税,共建小康”书画摄影比赛的基础上,省局与部分市局联合举办了书画摄影作品巡回展览。这次展览,省、市两级国税部门进行了很好的分工合作,省局负责展出前的作品征集、评奖、装裱和画册的编印等工作,搭建起“平台”。各市局负责场地的落实、开幕式和参观人员的组织,真正进行“唱戏”。这次展览有如下几个特点:
一是作品水平高。除了书画摄影比赛获奖的作品外,还有原广东省省长朱森林、原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程法光、广东省国税局副局长潘伟景等领导的亲笔题词。有著名书画家陈永正、潘嘉俊、杨之光、王玉珏、林丰俗、尚涛、李东伟等的参展作品,以及潘嘉俊、王玉珏、林丰俗、尚涛和李东伟联袂创作的巨幅国画《春长驻》。
二是主题突出。这次展出的书法、绘画和摄影作品全部围绕主题“依法治税,共建小康”进行创作。
三是规模大、规格高、影响广泛。4月1日在广州举行首展开幕式后,巡展先后到达江门、韶关、清远、肇庆、云浮、湛江、中山、东莞、惠州、汕尾、汕头、梅州和河源等市,历时近3个月,于6月17日结束。各地党政和有关部门、艺术界、新闻界和纳税人均对展览给予了高度的关注,许多市领导均应邀出席开幕式或前往参观,各地主要新闻媒体对此进行了广泛宣传,使展览的影响进一步扩大,
税收宣传效果进一步提升。
(三)全省国、地税联动税法咨询,掀起“第一高潮”
4月3日上午,全省各级国地税部门联合开展了“
税收宣传咨询日—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与您面对面”大型税法宣传咨询活动。在广州市中华广场中心咨询点,广东省和广州市国、地税务局设立了咨询服务台,现场为市民提供下岗再就业
税收优惠政策、发票真伪鉴别、办理税务登记等
税收知识的咨询,免费派发有关宣传资料。广东省国税局局长李永恒,副局长潘伟景等领导参加了中心点咨询活动。在全省很多地方,咨询日当天下起了大雨,但税务人员为前来咨询的市民撑起雨伞,向他们分发
税收宣传资料,热情为他们解难释疑,各咨询现场上人头攒动,气氛热烈。据不完全统计,活动当天,全省国税系统共派发各种宣传资料50万份。
(四)深入开展
税收宣传问卷调查
4月初,就国税部门的工作效率、宣传服务质量、落实
税收政策及廉政建设等问题,省局首次在全省各地深入开展问卷调查。调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全省共发出调查问卷53024份,收回45759份,回收率达到86%。
调查显示,广东国税系统在坚持依法治税,不断提高执法水平,改进服务质量等方面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同,纳税人对广东国税宣传和纳税服务满意程度较高。
这次
税收宣传问卷调查加强和促进了税务部门与广大纳税人的沟通,拉近了广东国税部门与社会各界、广大纳税人的距离,树立起广东国税亲民与开放的形象。同时,直接了解到广大纳税人对于
税收宣传及其他
税收工作的需求,这些第一手材料为今后
税收宣传工作加强针对性,提高有效性指明了努力的方向。
(五)策划广东国税成立十周年系列宣传活动,打造“第一载体”
以广东国税成立十周年为载体,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总结过去,展望未来,鼓舞士气,提升形象,营造良好的依法治税环境。十周年系列活动既全面宣传全省国税系统各方面工作的成就,又重点总结各个市局工作的成绩。系列活动主要包括编印“广东国税十周年”专题邮册、在媒体上进行“广东国税十周年”专题宣传等。该项活动目前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
(六)开通广东国税门户网站
“广东国税门户网站”于今年2月3日正式开通,
税收宣传月期间进行了完善。目前数据库已达7000多页,设有
税收法规、政策引导、专家信箱等栏目,可以按用户的要求查找显示指定的信息。
(七)广泛宣传涉农
税收优惠政策
涉农
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是今年
税收宣传月的一项重点宣传内容,省局联合省地税局、省财政厅共同加强了宣传力度,使涉农
税收优惠政策内容进一步家喻户晓。
一是及时转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落实有关
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关于进一步落实
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通知》(国税发﹝2004﹞13号)。二是将《公告》的全部内容在《南方日报》上刊登,做到广而告之。三是将《公告》印成对开大的宣传单张。将《致农民朋友一封信》印成宣传单张发放到农村。四是将涉农
税收优惠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总结上报和对外宣传报道。
(八)统一张贴“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宣传画
为提升全省国税部门
税收宣传月活动的整体效应,省局向中国税务出版社统一订购一批以“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为主题的宣传画,发放各地张贴到办税服务厅等公众场所。
二、纲举目张,各地
税收宣传活动高潮迭起
在全省性重点活动的带动下,全省各地
税收宣传活动高潮迭起,充分展现了“热情高、定位准、内容实、形式活”的特点。
(一)热情高
税收宣传月今年已踏进13个年头,我省各级税务部门和社会各界保持着高涨的热情。主要体现在:
一是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广东省常务副省长钟阳胜、惠州代市长黄业斌、江门市常务副市长聂党权等党政领导纷纷以发表专题讲话、出席活动、接受采访等形式,表达对
税收工作的支持。
二是各项活动早部署。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省局年初就对全年
税收宣传工作进行了通盘考虑和重点安排。今年
税收宣传活动的重头戏书画摄影作品全省巡回展览更是在去年就作了统筹策划。江门、湛江、清远等市召开局长办公会、办公室主任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
税收宣传月活动,确保组织领导、活动措施、宣传人员、宣传经费、宣传资料五个“到位”,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是多方联合,各部门支持。今年的涉农
税收宣传、户外咨询等多项活动都是联合地税、财政等单位开展的。而普法、宣传、公安、工商等部门均对各项
税收宣传活动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各地电视台、电台、报社都纷纷派出记者到活动现场采访。
四是企业积极配合。广州、惠州、汕尾、云浮等市移动通信公司积极配合当地国税部门开展手机短信宣税法活动。珠海吉之岛百货-扬名广场主动担当了“4.3”税宣日的后勤支援。老牌华丰速食面集团则与税务机关合作,在速食面包装内放入税宣闪卡,开展闪卡收集兑大奖活动。
五是经典节目持之以恒。阳江市国税局与阳江电台合办的“阳江税务之声”,今年已是第十个年头。中山市国税局已连续第七年在全市开展“
税收知识进校园”活动。而外商企业座谈会已成为河源市国税局近几年
税收宣传月的例会。
(二)定位准
为了提高
税收宣传活动的影响力和针对性,各地将
税收宣传工作准确定位。一是改变
税收宣传是可有可无的、额外的工作负担的观念,树立
税收宣传是法定义务的观念。二是将
税收宣传纳入纳税服务的范畴。观念的更新有利于按宣传对象进行分类,提高
税收宣传活动的针对性,提升影响力。
首先,各地加强了纳税人的宣传辅导。针对征收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各地通过召开
税收政策宣讲会、纳税辅导会、税法宣传例会、定期编印《纳税申报须知》等形式,指导纳税人规范办税,增加纳税人
税收知识,促进其守法经营,遵章纳税。佛山市顺德区国税局举办了“联动1000
税收知识专场辅导会”,全区约1000户年销售额超2000万元的企业法人代表或老总参加了辅导会。
其次,面向广大公民开展
税收宣传。佛山、广州、阳江等地通过新闻媒体播发相关政策信息、张贴公告、编印宣传小册子等形式,积极开展涉农
税收、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等
税收优惠政策宣传。
第三,面向大中小学生开展
税收宣传。大中小学生是未来的纳税人,加强大中小学生的
税收宣传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清远市国家税务局在市区33所大中专院校、中小学举办“税法进校园”活动。肇庆市国税局与肇庆学院联合举办了以“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为主题的
税收征文比赛。云浮市国税局举办“国税杯”青少年学生围棋大赛。
(三)内容实
税收宣传月期间,各地在注重形象宣传和新闻宣传的同时,更注重宣传最新的
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各项纳税知识,体现了求真务实、与时俱进的工作作风。珠海市局根据当前反避税、出口退税、CEPA等
税收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开展了针对性的“主题税宣”。广州市国税局在《广州日报》“权威在线”就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税收优惠政策及贯彻情况接听市民电话访谈。清远市国税局在《清远日报》刊登“
税收知识问答”。茂名市国税局重点开展了“编发两本小册子和一张彩色宣传画”活动,把有关虚开抵扣凭证、骗取出口退税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处理规定编印成小册子,分发给全市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法人代表、部门经理、办税员、财务人员以及地方党政领导。
(四)形式活
一是广泛利用新闻媒体开展
税收宣传。东莞市国税局在《中国税务报》、《东莞日报》、东莞电视台开展系列宣传。湛江市国税局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发票犯罪案,有力地震慑
税收违法行为。惠州市国税局与惠州电视台联合举办《艺苑万象——“诚信纳税”特别节目》。河源市国税局与河源日报社联合举办“
税收·发展·小康”有奖征文活动。中山市国税局联合电视台举办国税知识电视竞答赛和税法宣传文艺晚会,在《中山日报》连续刊登国税专版,介绍
税收政策法规、办税流程、
税收知识和国税工作动态。阳江市国税局在《阳江日报》开辟宣传专版,着重宣传
税收优惠政策,纳税人合法权益以及
税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江门市国税局在《江门日报》开辟《国税之窗》栏目,连续刊登15篇有关“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的宣传文章。揭阳市国税局与电视台联合拍摄制作“依法纳税、共建小康”电视专题片。清远市国税局在《南方日报》刊登诚信纳税户的先进事迹,树立依法诚信纳税的典型。韶关市国税局结合2003年度50户模范纳税户评选和表彰活动,邀请韶关电视台对其中特别突出的13户依法诚信纳税企业进行采访,形成专题在全市新闻联播中作系列报道。
二是以咨询日、晚会、运动会、发票抽奖、征文等专题活动的形式开展
税收宣传。全省各地都按总局统一要求在4月3日开展了税法宣传咨询日活动。汕尾市国税局举办了税宣晚会、运动会、“税宣杯”篮球赛、环城跑等活动。湛江市国税局在“开心广场”为市民上演了一场“聚财为国、执法为民”文艺晚会,又联合市教育局、湛江日报社、团市委举办“国税杯”征文比赛。佛山市国税局利用中国女足联赛在佛山设立赛区这一契机,在赛场打出税宣标语。揭阳市、梅州丰顺县国税局分别联合当地地税局和灯谜协会联合开展以“
税收连着你我他,强国富民靠大家”为主题的灯谜竞猜活动。深圳市国税局举办“深圳老东门税法宣传一条街大型咨询”活动。云浮市国税局与市地税局、市文化局联合在全市5个县(市、区)举办
税收宣传文艺巡回演出。韶关乐昌市国税局联合团委、地税、公安、文化等部门举办“税务杯”千人现场书画比赛。汕头市国税局开展税法咨询花车巡游活动。
三是利用因特网、“12366”纳税服务热线、手机短信等开展
税收宣传。佛山、惠州、湛江、深圳、广州、江门、东莞、汕头等市国税局都在今年
税收宣传期间开通或更新、完善了门户网站,设立了国税动态、政策法规、税务公告、财税新闻、
税收网谈、举报投诉等栏目,及时对
税收问题解难释疑,为纳税人提供发表意见和咨询的平台。广州、深圳、珠海、阳江等地在
税收宣传月期间特别加强了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服务。江门市国税局和地税局一起利用手机短信发送了近10万条
税收宣传信息。
四是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的宣传功能。全省各级国税部门统一以办税服务厅为阵地,通过服务窗口、税宣墙报、宣传栏、电子触摸屏、发放税法宣传资料等方式,认真开展面向纳税人的政策法规咨询、纳税辅导等税法宣传活动。
五是广泛开展“送税法活动”。全省各地纷纷利用咨询辅导、宣讲、张贴公告、发放资料、树广告牌等形式开展送税法进企业、社区、市场、农村、家庭的活动。广州市国税系统在宣传月期间共发放税法宣传资料约10万份,调查问卷1500份,税宣纪念品近10000份,张贴税法宣传标语、宣传海报1000份,制作税宣板50块。佛山市国税局与地税局联合在市区主要街道设置了20个站台灯箱广告。茂名市国税局编印彩色宣传画分发给全市各级国税机关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张贴。湛江市国税局在全市大街小巷、集贸市场门口、大型商场、购物中心和各单位办税服务厅共180个点悬挂了245条
税收宣传标语,张贴了
税收宣传画2300多张,又将
税收宣传车开进两广交界有名的旅游景点——塘蓬镇的民族文化村。深圳市国税局制作了 “献给全国第十三个
税收宣传月——弘扬深圳精神,创新国税工作”双碟式
税收宣传月宣传碟。揭阳市国税局运用
税收宣传车等移动载体,深入各交通要道、乡村等地开展移动宣传,把涉农
税收、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
税收政策送到千家万户。梅州市国税局在更新原有税宣广告标语内容的基础上,在梅城繁华路段树立“依法诚信纳税,共建美好梅州”大型
税收宣传广告牌。
在今年全国第13个
税收宣传月中,我省国税系统通过一系列形式多样、声势浩大的
税收宣传活动,营造出浓厚的依法诚信纳税氛围,促进了
税收秩序的进一步好转,达到了预期的宣传目的。但是,今年
税收宣传月工作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宣传的力度有待加大、内容有待充实、范围有待拓宽、形式有待创新,二是上下级联系不足,各地间沟通不够,许多
税收宣传活动的信息没有向上充分反映,一些单位未能及时按要求上报
税收宣传月总结。在今后的
税收宣传活动中,希望各地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努力做到
税收宣传工作日常化,加大涉税案件的曝光力度,不断提高公民依法诚信纳税的自觉性,强化全社会依法治税的意识。
附件: 2004年全省
税收宣传月表彰名单
﹝b﹞ 2004年全省
税收宣传月表彰名单
一、2004年
税收宣传月优秀组织单位(10个)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韶关市国家税务局 惠州市国家税务局
中山市国家税务局 湛江市国家税务局 肇庆市国家税务局
清远市国家税务局 云浮市国家税务局 河源市国家税务局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二、2004年
税收宣传月优秀创新项目(22个)
1.“依法治税 共建小康”书画摄影作品巡展(参展单位14个: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江门市国家税务局 韶关市国家税务局
清远市国家税务局 肇庆市国家税务局 云浮市国家税务局
湛江市国家税务局 中山市国家税务局 东莞市国家税务局
惠州市国家税务局 汕尾市国家税务局 汕头市国家税务局
梅州市国家税务局 河源市国家税务局)
2.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广州日报权威在线电话访谈
3.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与税同行手牵手系列活动
4.韶关市国家税务局 “诚信纳税风采录”系列报道
5.河源市国家税务局 “
税收·发展·小康”有奖征文活动
6.惠州市国家税务局 艺苑万象——“诚信纳税”电视特别节目
7.中山市国家税务局 国税知识电视竞赛
8.湛江市国家税务局 湛江市“国税杯”征文比赛
9.肇庆市国家税务局 编印肇庆国税十周年专题纪念邮册
10.清远市国家税务局 与市教育局、普法办、地税局联合举办“税法进校园”活动
11.云浮市国家税务局
税收宣传文艺全市巡回演出
12.佛山市国家税务局 “税企共话下岗再就业
税收优惠”电视专题访谈节目
13.珠海市国家税务局 “展青春活力 促
税收强市”手抄报活动
14.汕头市国家税务局 税法咨询花车巡游
15.梅州市国家税务局 “梅州国税与你面对面:税法咨询与有奖问答”活动
16.汕尾市国家税务局 “迎庆典 促税宣”首届主题运动会
17.江门市国家税务局 在《江门日报》开展“依法诚信纳税 共建小康社会”系列宣传
18.东莞市国家税务局 利用各类网页进行
税收宣传和服务
19.阳江市国家税务局 送
税收优惠政策上门活动
20.茂名市国家税务局 “两册一画”系列宣传活动
21.揭阳市国家税务局 “依法纳税 共建小康”电视专题片
22.潮州市国家税务局 “送税法下企业”活动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