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
局内各单位:
为加强省局机关执政能力
建设,促进依法行政,进一步严肃纪律、改进作风、提高效率,巩固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持久地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充分发挥省局机关的领导、表率和服务作用,树立省局机关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特提出以下加强和改进省局机关作风
建设的意见:
一、加强学习,全面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综合业务能力。建立省局机关学习日制度,每两个月集中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举办一次专题讲座。各处室要健全和落实学习制度,使省局机关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二、改进作风,勤政为民,真抓实干。进一步强化公仆意识、服务意识,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切实解决作风粗暴、办事不公的问题。加强督促检查,加大主动发现、主动调查、主动处理问题的力度。制定下发重要政策措施前,应加强事前调研和论证,多听取基层意见,增强文件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准向下级提出不切实际的要求。在局域网开通局长意见信箱,构建起全省干部职工与省局领导联系沟通的平台。
三、深入群众,服务基层。局领导每月到基层(包括分片联系点)调研、蹲点或检查指导工作不少于5天,坚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支部活动,并按工作分工出席局机关工、青、妇、团组织的活动。机关各处室要利用更多时间深入到基层和群众中去,要统筹兼顾,既要到发达地区检查工作、总结经验,更要到落后山区、困难单位去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真心实意向基层学习,了解基层的真实情况,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增强指导工作的针对性,提高领导工作水平。
四、坚持和完善调查研究制度。局领导每年按照当年工作重点及分工确定调研课题,省局机关各部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每年完成1-2篇调研报告。加强调查研究的针对性、适用性和时效性,加快调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五、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基层负担。精简会议、文件、报表、评比、检查,严格执行会议、培训审批制度,增强工作的计划性,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避免重复和冲突。每项工作的牵头部门在认为必要时应当主持召开处室工作联席会议,其他相关部门必须积极主动予以协同配合。严格遵守省局公文签发、会签、联合发文和公文督办制度,下发公文必须预留给下级转发、执行所需的时间,及时批复基层的请示。
六、进一步加强廉政
建设,规范从政行为。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严禁收受有工作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有价证券、代币券、信用卡等支付凭证和其他贵重礼品,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报、占”,严禁以打招呼等任何方式干扰办案和基建及大宗物品招标采购。
七、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及党的政策规定、国家的法律法规办事,不准违反组织原则擅自发表个人意见。严格执行工作作息时间,工作时间内省局机关各部门必须保证有人值班,严禁在工作时间擅离职守、打扑克、打麻将、玩电子游戏、上网聊天、炒股票等破坏工作纪律的现象发生。严格执行省局禁酒的有关规定。严禁参与境内外任何形式的赌博及接受色情服务。
八、严格外出执行公务的纪律。省局机关外出执行公务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国家规定的公务员义务,谦虚谨慎,不骄不躁,不准居高临下、盛气凌人;必须按规定的标准就餐和住宿,不准违反规定接受宴请,不准要求提高接待标准;必须在执行公务回单位后及时向领导或在处室内报告外出执行公务及遵守纪律规定的情况。
九、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完善有关管理办法,继续严格执行财务、人事、政府采购公开制度,增加工作透明度。
以上意见,省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和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尤其是党员干部更应带头严格遵守。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给予提醒、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主管部门要加强管理监督,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查处不力、包庇袒护的,按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