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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表彰2004年度全省国税系统稽查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广州、深圳、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2004年,我省各级国税稽查部门坚持以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税务总局和省局的工作部署,团结一致,奋力拼搏,以查处重大涉税违法案件为重点,深入整顿和规范地区税收秩序,严厉打击偷骗税等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规范稽查执法行为,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涌现了一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为鼓励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调动全省各级国税稽查部门和广大稽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稽查工作更上一层楼,省局决定授予广州市国税局稽查局等8个市局稽查局为“广东省国税系统稽查工作先进单位”;给予潮州市国税局稽查局、江门市国税局稽查局等2个市局稽查局通报表扬。授予陈继明等169名稽查干部为“广东省国税系统稽查工作先进工作者”。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开拓创新,不断取得新的工作成绩。同时,希望全省各级国税稽查部门和全体稽查人员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齐心协力、勇挑重担,为圆满完成各项税收工作任务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广东省国税系统稽查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关键词: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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