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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BP广东石油公司租牌经营固定资产折旧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惠州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BP广东石油公司租牌经营固定资产折旧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76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键词: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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