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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粮食局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东省分行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粮食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局、社保局)、国税局、地税局、农业发展银行,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国粮财﹝2006﹞12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实际一并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是进一步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粮食工作政府负责制的重要任务,是确保粮食安全的客观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高度重视国有粮食企业的改革发展问题,以深化改革促进国有粮食企业发展,更好地发挥国有粮食企业的主渠道作用,确保当地粮食安全。
  二、抓住重点,积极推进。各地要把握目前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关键问题,大力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一是积极解决国有粮食企业历史遗留问题。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做好国有粮食企业政策性财务挂帐的消化处理工作。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进展较慢的地区,要抓紧推进,做好企业重组、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分流安置职工和离退休人员所需资金,采取多渠道筹措的办法予以解决。二是要认真领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把促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用足用好政策。三是对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认真研究提出解决的对策措施。
  三、加强领导,密切配合。进一步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涉及多个部门,政策性强,需要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有关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增强大局观念, 切实落实责任,相互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扎实工作,按照国家的有关要求,确保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工作的顺利开展。
关键词:特产税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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