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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以清包工程形式提供装饰劳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注释:全文废止。参见: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我省若干废止和失效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粤财法﹝2009﹞164号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纳税人以清包工程形式提供装饰劳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关键词: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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